機車保險怎麼買

大概一年半前,我寫了篇 "汽車保險怎麼買" 引起廣大回響,目前該篇文章已累積超過六萬人次點閱,除了長期佔據 Google "汽車保險" 搜尋結果的排名第一名之外,也是各汽車討論區中對於購買新車保險時被經常引用的文章。不過今天,我要語重心長的來寫這一篇 "機車保險怎麼買" 的文章。

我想,人總是學不會,總是要學到教訓、知道痛後,才會學得貴經驗。但透過網路的力量,希望其他人不要像我一樣,可以不用親自體會慘痛教訓後才學會懂得要避免風險。但如果您希望閱讀以下文章前,我建議您先看過 "汽車保險怎麼買" 這篇文章後 (文章很長),在往下看會比較容易了解文章內容。

和汽車類似,但機車相對簡單很多,並沒有像汽車有那麼多種的保險商品,以下我列出幾種常見的機車保險:
  • 強制險
  • 機車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 第三人責任-財損
  • 第三人責任-傷害
  • 失竊險
  • 火災險
  • 保鑣險
上述保險的介紹因為大多和汽車的重複,網路上也已有許多的詳細解說,在此就不多浪費時間。不過我看到富邦產險網站上有完整的解說,如還有不了解的可以參考看看。

我雖然知道保險的重要,但是其實我只比較瞭解汽車保險的部分,機車的並不太清楚,除了強制險以外我只多保了 "機車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但其實我並不太了解它的內容,只知道有保就好像比較有保障。就在農曆過年前我騎機車與另一輛汽車發生車禍,我才意識到雖然我在汽車方面做了比較完整的保障,但如果我是騎機車,卻是完全的暴露在危險和風險之中而不自知。

我的騎機車車齡已有十八年了,最近八年算是有比較密集和固定的在騎車。這八年來也就只發生這一次的車禍,損失金額大概是汽車維修費用一萬五千元、機車 (粗估) 兩千元、我和女王的醫藥費共約兩千五百元、喬車禍的賠償事宜打電話也花了大概一千五百元,所以總損失金額大約是兩萬一千元,這還不包含處理車禍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尤其談判過程非常不愉快,也嚴重的影響了我和女王平日作息或和工作表現。

我相信我和大部分的機車騎士的情況類似,大多都只保機車強制險。最近幾年保險公司比較有在推號稱比較有保障的機車駕駛人險,而這個險我也有保。但除了這兩種保險之外,我就只知道機車還有竊盜險,而我以前的認知是 "車體險和第三責任等保險都只有汽車才有,機車並沒有",但其實這都是錯誤的,但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印象呢?主要就是因為很多知名保險公司根本沒有針對機車保險做詳細介紹 (甚至連列出來都沒有),線上投保和試算大多也僅限強制險和駕駛人險這兩種,讓我誤認為保險公司根本沒有這樣的機車保險商品 (還是只是我太蠢了?)。

就以我最常光顧的明台和富邦產險來說,與機車有關的保險僅列出強制險與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這兩種 (大部分保險公司都只列這兩種機車保險);華南也只比前者多了第三人責任險,而新安又比華南多了乘客險,其餘的機車保險訊息你根本查不太到。尤其比較奇怪的是,任何有關機車車體險的文章,大多只有 2006 年以前的新聞稿,已是五年前的資訊,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經過和幾家保險公司電話確認後發現,原來不少保險公司還是有機車車體險這個項目的,但僅限新車第一年投保 (也有看過說三年內新車可以投保的),據說主要的原因在於依照保險公司的折舊計算方式,一年以後的機車殘值已經低到不值得投保,或是機車車主的投保意願不高等因素,所以現在並沒有 "機車車體險" 這樣的保險商品 (有的保險公司是從頭到尾就沒有車體險)。但上述是保險公司的說法,另一種說法是,依照算試保費太過便宜,但機車的肇事率較高,所以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接。雖然還是有少數保險公司 (例如富邦產險) 有所謂的 "限額車體險",但有的僅限新車,或是以富邦產險為例,它僅限大型重型機車投保。我想,對於機車族來說保障不足的這件事來說,保險公司要負很大的社會責任

以下我在針對各項主要保險項目做投保的分析和解說,與汽車保險一樣,都是直接自行與保險公司以 "直接業務" 購買、不透過保險業務員,可以得到更優惠的價錢。

強制險:
政府規定要買,也沒甚麼選擇必須要買。在要辦理各項機車異動業務前,駔好先檢查強制險剩多少期限。如果剩不到一個月,建議先到保險公司買好後再到監理站,因為監理站裡賣的強制險應該不是直接業務 (如有錯誤還請指正)。而照理來說,強制險是賠給對方,也就是如果自己有受傷則要自己向對方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但這中間有幾個難處:
  1. 強制險的保費是由政府訂的,保險公司得到的利潤不高,因此並無專門人力處理相關業務,也因此通常會要求當事人"五日內親自" 到保險公司辦理 (據說因為超過五日就需要動用更多的人力來處理後續,所以通常會要求五日內辦理)。既然會動用到強制險,大部分的情況是已經有人受傷了,要受傷的人五日內親自到對方的保險公司辦理,有時候實在有點強人所難。
  2. 你必須知道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哪一家 (其實保險公司之間是可以互查對方是哪家保險公司),所以你還必須查對方保險公司的哪個營業據點理你是比較近的,運氣不好的話,對方保險公司的營業據點少,可能就要跑到比較遠點的地方了。
  3. 理論上您必須有警察紀錄且開立交通事故證明單及案號,且也要有醫療收據與診斷證明到對方的保險公司才能申請理賠,但是很多傷是是會拖超過五天的,未必能夠檢附完整的收據交給對方的保險公司。有保險公司網頁甚至還提到有要保險卡才可以辦理陪,試問你怎麼可能會去拿對方的保險卡去辦理陪呢?
  4. 以一般最常見的外傷來說,因為有健保的關係,強制險大多只賠你實際支付醫藥費的金額 (實支實付)。
  5. 如果沒有對方,或是如果對方逃逸而查不到、或是該車是被盜用甚至沒有保強制險、或是該車並非掛牌車輛 (電動機車、拼裝車、三輪車、農車、耕耘機等),強制險也是不理賠的。不過若遇到這種情況,兩年內可以透過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向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申請理賠。
機車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強制險的理賠,一定要有雙方,但如果是機車單方面無論是因路滑或閃避等原因造成的跌倒犁田而受傷 (沒有另外一方),強制險則不理賠,而 "機車駕駛人傷害險" 理論上就是補足這一塊,在機車發生非兩車事故而受傷或死亡的時候,可以辦理理賠。每家保險公司的保額和保費不太一樣,但如果以傷害20萬死殘200萬來說,一年的保費大概是 500 元左右,理賠的金額基本上和強制險是一樣的,都是實支實付。

上述的兩個保險加起來保費大概一千多元,事實上兩種保險你同時間只會用到一種,兩種不會/不可能同時都用到。不過強制險因為是政府規定不得不保以外,個人是認為可以以壽險或產險公司的意外險來補強強制險和駕駛人險。

雖然意外險保費較高 (大概兩千多元),但因為保障範圍廣,即便是開車或沒開車騎車,只要是受傷都可以理賠,堪稱物有所值。倒不是說有了意外險就不用買駕駛人險,而是我認為購買 "意外險" 的優先權應該高於汽機車的駕駛人險,等買好了意外險,在依照自己的預算和用車狀況再來決定是否加保駕駛人險 (例如整天都騎車的業務人員就非常適合再加保駕駛人險)。

意外險除了保障範圍廣,另一個好處是它較為簡單。如果你是要理賠的事強制險或駕駛人險,理論上無論你是自己一個人摔倒或是與其他車發生車禍,都還需要報警請警方紀錄,這樣才能拿到交通事故證明單來申請理賠;而意外險則不用,只需要醫院的收據和診斷證明就可以了,不僅不需要有報警 (事故證明單)、也比較不用擔心對方是否是有牌照的車輛,或是擔心對方肇事逃逸等問題。

第三人責任-財損、傷害:
這個保險項目在機車和汽車是差不多重要的,基本上是買來理賠給對方車輛的損壞或是人的傷亡!我很後悔我之前沒有買第三人責任險,但我並不是知道有這個保險而沒買,而是我根本就以為機車沒有第三人責任險,所以也就沒有買第三人責任險。

就以我這次遇到的車禍來說,如果我有保第三人險,我不僅不用理賠對方車輛的任何損失外,最重要的是我完全不需要出面與對方談理賠,不需要弄得自己心情不好還影響工作。我想,你永遠不知道你會發生怎樣的車禍,也不會知道你將與怎樣的人發生車禍。事後想想,我絕對願意花幾萬塊請人來幫我與對方談和解 (原本想找認識的律師出面,但他說這樣我划不來),更不用說第三人責任想還會幫我理賠對方車輛的損失以及人的傷亡。以下我引言自 "保險養兵千日用在一時":
建議附加第三人責任險
畢竟碰撞事故,並非被撞就一定是對方賠你一大筆錢
明明是被撞的人,結果還要賠撞你的人一大筆錢
這種詭異又不合理的事情多的是
沒遇過的大家都不信邪
我之所以會引言這段文字,就是因為這樣的邪門事就發生在我身上,明明就是對方錯 (對方開車)、我騎機車且騎機車的兩個人都受傷,到最後我卻要賠所有的維修和醫療費用。正如文章所說的 "這種詭異又不合理的事情多的是",我就親身遇到了!第三人責任險不僅是在保護自己,又可以保障他人,更可以讓自己遇到不合理的事情的時候可以全身而退。

基本上各保險公司都有上述的機車保險商品,但保險公司網頁或宣傳 DM 中未必會出現這些內容,也會讓人誤以為沒有這樣的保險商品。所以要購買,恐怕您只能直接地去詢問保險公司,或改選擇可以買到這些保險的保險公司網站。

以下是我前幾天親自向明台產險 (該保險公司網站上與機車相關的保險就只有強制險和駕駛人想這兩個項目) 詢問的第三人直接業務保費內容 (每家保險公司的保額和保費也略有不同),20 萬財損保費一年竟然只有 65 元!就以我之前發生的事故來說,如果我有保這個險,我可能就不用賠那麼多錢了,而這次車禍兩萬元的損失足夠支付我 300 年的保費了;雖然 100萬/200萬的傷害比較貴,要 712 元,若與財損合計共 777 元,光是這次車禍兩萬元的損失也足夠支付我 25 年的保費了。當然,也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較高額的機車第三人責任險 (財損100萬、傷害1000萬/2000萬) [範例],有需要的人可能得自行詢問保險公司。

明台產險,直接業務的第三人責任險,機車為普通重型機車
我原本也在考慮,是不是第三人傷害可以不要保,而在車禍的處理過程中,朋友也提到一個案例。有一位白天上課晚上還外出打工貼補家用的大學生,街坊鄰居都知道他是位孝順懂事的孩子,晚上在巷口因天色昏暗趕著去上班打工時不小心撞倒一位老先生,雖然撞擊並不嚴重,但老先生可能跌倒時頭部撞擊到地面還是去世了,而這位老先生其實也就是大學生的鄰居。當然發生這種事情大家都不願意,老先生的家屬雖然知道該大學生的家境不好,也不是故意的,但是因為親人走了還是很悲憤;大學生當然覺得心裡很抱歉、也很有誠意,但卻也拿不出一大筆錢來和解。為了趕去賺那一點點打工錢,意外撞倒老先生卻要陪好幾百萬,他和家人未來的日子要怎麼辦?!同樣的,如果哪天不幸發生在我身上,我同樣賠不起,但我知道一年七百多元的保費我還算付得起。

網路上已許多人苦口婆心的要大家無論如何要保第三人責任險,這個險可以說不得不保,金額未必要保高,但底線是一定要保!我也就是在自己發生機車車禍後,才了意識到自己只有外傷算是非常幸運的了。前幾天才有一則新聞,一位太太也是發生機車車禍,當天沒事,但兩天後卻發現肝臟破裂死亡。我看過事故的影片,撞擊絕對比我的輕微許多,但那位婦人就這樣去世了,我和女王竟然只有外傷可以說是非常的幸運了。然而這樣的憾事,誰都不願意見到,同樣身為車禍受傷的當事人我除了感到幸運外,我趕緊加保意外險以免日後的醫療甚至我的死亡造成家裡沉重的經濟負擔;但相對來說,如果我是肇事的另外一方,自己立即要面對的就是一筆龐大的債務,我不見得會比死亡家屬好過。所以,在外無論是開車或是騎車,還是建議買些保險轉嫁風險。

只是,另一個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是,萬一對方並不希望你報警呢?那你報不報?不報警就無法申請理賠。除了保險之外,恐怕還是要多去認識一些 "有力人士" 會更保險一些。

[2022年12月06日更新]

很久沒更希這篇文章,是因為發現網路投保有奇怪的地方,所以上來分享一下。

首先,近幾年我都是透過明台產物保險的網頁投保,該網頁已經將保險類型設定的非常的詳細,早期沒有超額險但現在都有了,越來越方便,但大家也可以因此好好的試算保險內容。

我照往常的保險內容試算,結果如下:
  • 100萬的第三人傷害險(2倍):589元
  • 50萬第三人財損:123元
  • 1000萬超額險:563元
  • 強制險528元
  • 共計:1803元
在不小心亂按的過程中,我發現第三人財損竟然會讓超額險的保費會隨著財損而減少,想想有點不合理,保障越多保費卻越便宜,例如:
  • 20萬財損103元,1000萬超額險是961元,共是1064元
  • 50萬財損123元,1000萬超額險是563元,共是686元
  • 100萬財損140元,1000萬超額險是231元,共是371元

所以我只好很蠢的每種保額都試,最後算出了最便宜的方案,如下:
  • 100萬的第三人傷害險(2倍):589元
  • 100萬第三人財損:140元
  • 1000萬超額險:231元
  • 強制險528元
  • 共計:1488元
由於理賠時,不足的不費會由超額險支付,所以上下兩種方案雖然價差達315元,但其實保障是差不多的。現在很多保險公司都有「1000萬第三人單一保額險」,我算起來的費用是934元,雖然方便簡單又便宜26元,但整體保障是比上面的超額險方案要來的少一點點的。
  • 1000萬第三人單一保額險:934元
  • 強制險528元
  • 共計:1462元
舉例來說,如果撞到一台千萬跑車,超額險方案最多能賠到1100萬,而單一保額就只有1000萬;如果有一個人死亡,那超額險方案最多也能賠到1100萬,而單一保額就只有1000萬;如果撞到跑車+有一個人死亡,超額險方案最多也能賠到1200萬,而單一保額還是只有1000萬。

最後提醒大家,因為每個人的條件和保險公司的政策不同,我是試算出的結果很可能和其他人不同,例如我朋友試算出這兩個方案卻是保障比較少的單一保額還貴了幾塊錢。既然網路投保那麼方便,無論汽車機車,強烈建議大家可以多多試算,找出最優惠的投保方式。但若不想那麼麻煩的去試算各種方案,那麼可以直接購買單一保額,比較不會虧到(買有20萬財損的千萬超額顯,保費會貴兩成)。

另外還有一個可以再省一點點錢的方式,很多保險公司都提供了連續投保兩年強制險的優惠方案,以明台產險來說,一年的機車強制險是528元,不過一次投保兩年是990元,等於平均一年是495元,又比單年投保的費用便宜33元(約6.25%)。比較麻煩的是,你下次投保要記得已經投保過了,否則很容易重複投保,雖然重複投保可以退費但會有損失;此外一般產險公司會有強制險的投保續保通知,但一次買兩年強制險很可能會忘記要買任意險,所以建議要這麼做的人,一定要把行事曆的提醒寫清楚再投保,否則很容易省了小錢卻花了大錢。

留言

  1. 報警的問題,個人的看法是,當下打110報案,不要給對方有反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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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這就不是單純的保險問題,而是社會事.
    個人的價值選擇問題了(面對黑道的違法要脅時怎麼辦),就個人來講,我還是選擇再打第二通110報警,告那群人恐嚇,我是相信這社會還是有王法的.
    但對版主的處理方式也表達尊重,因為書上也有寫,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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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說的對,所以當時我也告訴員警,他表示車禍的和解是當事人之間要去協調的,他們不介入。您說我能怎麼辦呢...

      但總之事情落幕了,也對車禍的處理有更深一層的了解,當然還不偏離主題太多,因為有買保險還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相信保險不能處理的案件畢竟只是極少的,但是到沒有保險導致事情無法處理的倒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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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最近機車的保險10月就要到期了,正好也在煩惱是要繼續只保強制險還是要加保第三責任險呢?看完這篇文章我想答案很明顯了,沒有第三責任真的不夠。謝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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